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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October 3, 2013

警惕中共的网络制造传播谣言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月公布。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网上发布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达到500次以上的,构成诽谤罪。这是首条针对网络造谣、传谣的相关司法解释。
    造谣是一些人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捏造消息。造谣容易构成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如捏造事实对人民进行攻击,会构成诽谤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捏造恐怖信息,造成民众恐慌,则可能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可能会受到刑事处分。这些网上造谣者受到法律制裁,可以说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然而安徽砀山的一名网民,只是将一起车祸的死亡人数10人错误发布为16人,就被处行政拘留5日。浙江上虞一名网民在当地论坛发帖谣称一起车祸造成9人死亡,实际7人死亡,也被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
       显然中共的新法律很大方面是为了进一步控制网络言论而制定的!中共以打击造谣为借口对网络的言论严厉控制以达到稳定政权的目的,以法律为工具对异议分子进行打击,让人民不敢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想法以免面临牢狱之灾!强烈抗议中共的网络控制,因对法律进行更明确的说明哪些属于犯罪,需要警方主动介入,哪些不属于犯罪,警方不能介入,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否则,公权就容易私用!如果一个社会人人自危,人人禁言,那么中国将会变得更加极权与民主法制越行越远!